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源自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经时务学堂承接,至1928年成立政治学系。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行政管理本科专业。2003年,湖南大学成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1年,合并组建新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成立公共管理学院。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余人,其中,近三年从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南洋理工大学、香港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新引进优秀青年教师25人,形成了一支水平较高、潜力强劲的师资队伍。学院已形成“政府管理与创新”、“城乡发展与环境治理”、“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公共健康与社会保障”等四个学科发展方向。
学院建立涵盖本科生、科学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湖南省校政合作双创教育示范基地”。学院现拥有“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城乡建设与社区治理研究院”等2个国家部委基地。此外,与省内政府部门合作设立了湖南省侨务理论研究中心、湖南大学-长沙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联合研究基地等特色专业智库。学院已同英国拉夫堡大学、加拿大贾纳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学科合作伙伴”关系。
学院现诚邀国内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在公共管理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
一、申请条件
1.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五年,品学兼优;
2. 能够专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薪酬待遇
1. 学校根据博士后申报类型给予以下三类资助:
A.特别资助类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国家资助期内学校按30万/年(含国家资助)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B.重点资助类
学校按20万/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重点资助类博士后:①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学科获得博士学位(大学排名以当年ARWU、QS、THE、USNews中的任何一种作为认定依据即可);②国内一流高校或A-及以上学科获得博士学位;③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2篇,或取得相当水平学术成果者。
C.一般资助类
学校按12万/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2. 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国家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和研究项目,获得项目资助的,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 学院配套资助4万元/年,共计两年。
三、其他支持
1.我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出站博士后择优选聘或者推荐学校有关教学科研岗位。
2.博士后期间评选副研究员,指标单列。
3.学校特设 “杰出博士后奖”(每年评选一次),入选者可直接申请教师副教授岗位;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派出项目)或同等竞争程度的博士后人才项目且研究成果突出者,出站后直接入选“杰出博士后”,申请留校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4.可在我校所在地落户,学校提供18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未能安排博士后公寓者),享受学校及学院同等科研奖励,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申请方式
1. 博士后招收不限名额。
2.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网站http://postdoctor.hnu.edu.cn/info/1007/1411.htm。
3.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应聘简历及学术代表作2篇(公开发表文章或博士论文章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pajob@hnu.edu.cn,邮件主题为“博士后应聘-姓名-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
七、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731-88821266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pajob@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