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公共治理》编辑部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03-12 作者: 浏览量:

为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学术研究与稿件撰写中的应用,防范学术不端风险,坚守学术诚信底线,应对科技伦理挑战,构建人机协同、守正创新的科研秩序,保障《岳麓公共治理》期刊学术质量与学术声誉,结合公共治理学科研究特点,本刊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规范,郑重声明如下:

1. 本刊不接收任何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署名的稿件,稿件的原创思想、核心观点、研究设计及主体论证必须由研究者本人独立完成,确保学术成果的原创性与主体性。

2.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中的应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等辅助研究环节,不得涉及稿件核心内容的生成与创作。

3. 本刊坚决不接收存在以下情形的来稿: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稿件的研究框架、主体内容、核心观点或论证逻辑;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改写既有研究成果,伪造文献、数据、案例等学术要素;虚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信息、隐瞒工具使用情况;参考文献中包含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列为作者的文献。

4. 若稿件撰写过程中确实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完成相关工作,作者投稿时须主动提交“《岳麓公共治理》编辑部论文AIGC工具使用情况披露声明”(官网下载),若因工具使用不当引发学术问题,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与学术责任。

5. 本刊保留对所有来稿及已刊发论文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的审查权,将运用检测机制对稿件进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筛查。一经检测发现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将视情节轻重作退稿、撤稿处理,对本期刊声誉等造成损失的,本编辑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 本声明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态势、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学术规范更新,适时做出调整与完善。欢迎广大作者就AIGC工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本刊编辑部沟通交流。

7.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岳麓公共治理》编辑部负责解释。


《岳麓公共治理》编辑部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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