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学生会章程》、《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班候选人产生办法》、《关于召开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荐、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走访考察,大会选举,报院党委同意,拟确定常铖、张博远、洪潇玲三位同学为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经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铖担任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主席团执行主席。
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向院党委、院团委、校学生会反映。
共青团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