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核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
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核录取时间:2022年4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将直接通知到考生。
(二)考核方式
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各阶段考核工作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南软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确保各考核环节安全、流畅、稳定。
(三)分值
考核总成绩为400分。
1.英 语:100分(60分合格)
2.专业课一:管理学原理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专业课二:公共行政学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四)考核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课一:考核考生对管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课二:考核考生对公共行政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复试: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学院工作安排
(一)考核通知
4月24日前,学院向参加考核的考生发出考核通知,详细介绍有关网络平台使用办法、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二)资格审查
4月26日前,学院安排专人在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提供审查的资料如下。所有材料扫描须汇总为1个PDF文档,以考生编号加姓名命名。4月25日前,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后发电子版到458861659@qq.com。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核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身份证明: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双面扫描);
③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非全日制考生无须提交);
⑥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自愿提交)。
(三)试题命制
学院参照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试题命制工作。考虑网络远程考核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考核内容,确保考核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四)考核工作组织
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原则做好考生信息审核及考核组织工作。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每个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是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应详细记录考生的问答,记录人须签名。考核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考核结束后,录音录像须报送研究生院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
四、考生须知
1.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考核。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考核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标准:120元/人。
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费,无须进行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考生编号后六位或6个0。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选择:“其他缴费—操作(勾选)—进入缴费—下一步—支付方式”即可完成缴费。目前已开通中国银行、银联在线、微信扫码网上支付功能。硕士复试收费项目编号2020050001。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及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报名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考核条件,请及时联系所报考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五、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核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学院将拟录取建议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核成绩等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和复议
学校监察处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电话:0731-88821680。
考生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22856;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港澳台招生录取)。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399,赵老师;电子邮箱zcxi@hnu.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港澳台地区研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