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03 作者: 浏览量: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源自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美誉。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源自岳麓书院,经时务学堂承接,至1928年成立政治学系。2000年,设立行政管理本科专业。2003年,湖南大学成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同年,获行政管理硕士学位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权。2006年,获得公共管理、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2019年,成立公共管理学院。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近60人,形成了一支水平较高、潜力强劲的师资队伍。构建了涵盖本科生、科学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享有盛名,致力培养“引领社会、服务公众”的公共管理精英,为中央部委、湖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培养了超2000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培养目标

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高层次管理及行业精英。

三、研究方向

政府管理与创新、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政策、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城乡发展与治理

四、申请条件

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及国民教育认可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含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五、授课方式

1、上课地点:湖南大学

2、上课时间:周末授课,每月2个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课程考试方式

学校主考+5月份全国统考。

七、学习期限

2—2.5年,可保留学籍5年。

八、修读课程

主要课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生英语、公共管理学前沿、政治学基本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中级)、社会研究方法(中级)、应用统计学(中级)、公共行政经典选读、公共经济学(中级)、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大数据与公共政策、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保障前沿专题(部分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可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出适当调整)。

九、证书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管理学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5月份统考的公共管理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3、该班学员可参加12月份全国研究生普招统考,考试合格经湖南大学录取后,转入研究生普招班(MPA班,非脱产)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颁发硕士毕业证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

十、费用收取

1、缴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学费:30000元,开课前一次缴清;学位申请费8000元(含论文指导和答辩),通过国家两门统考后,写论文前一次性缴清;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按湖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缴款地点:湖南大学财务处

3、缴款方式:刷卡、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号:593 757 349 624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汇款用途:(学生姓名)***公管院二部同等学力

十一、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核

1、学员须网上填写《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研修班报名表》、《报名须知》及个人电子资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及汇款凭证提交到邮箱:minmin1842@126.com,《报名须知》需本人手写签字,扫描后发邮箱。

2、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3、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南校区公共管理学院219办公室

4、联系方式:徐老师:0731—88821900 17307401523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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