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3年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 浏览量: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肩负为各级政府培养优秀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使命,是湖南大学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大学MPA项目秉承千年学府“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治学理念,发挥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将传统湖湘文化精粹和先进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致力培养“引领社会、服务公众”的公共管理精英,为中央部委、湖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培养了2000多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计划

预计招收1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按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生20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请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详见四、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

(二)网上确认

按照各报考点规定完成。

(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考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可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http://gra.hnu.edu.cn)。


九、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复试

(一)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院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与学籍。


十二、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2023年湖南大学MPA学费标准为22000元/生·年,全程66000元。


十四、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


十五、学位授予

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六、其他事项

(一)湖南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hnu_gra_edu_cn)、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pa.hnu.edu.cn/)以及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HNU-MPA),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授课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课(有教学安排的每学期内连续上课20天左右)和周末授课(有教学安排的每学期周六、周日上课)两种方式。具体开课时间和方式视当时具体情况会有变动。

(三)2023年湖南大学MPA全部招收在职学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四)公共管理学院设有MPA奖学金制度,包含新生奖学金、年度优秀研究生、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

(五)学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六)如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其他所有未尽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hnu.edu.cn/info/1075/8614.htm)。


十七、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88821218  

邮 箱:hnumpa@126.com



联系我们

邮箱:pajob@hnu.edu.cn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电话:0731-88821266
传真:0731-88821266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湘IC备09007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