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肩负为各级政府培养优秀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使命,是湖南大学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大学MPA项目秉承千年学府“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治学理念,发挥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将传统湖湘文化精粹和先进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致力培养“引领社会、服务公众”的公共管理精英,为中央部委、湖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培养了2000多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计划
预计招收1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报名: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
2.湖南大学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考试资格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八、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可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http://gra.hnu.edu.cn)。
九、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复试
(一)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三)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二、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2021年湖南大学MPA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全程60000元。
十四、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
十五、学位授予
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六、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pa.hnu.edu.cn/)以及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HNU-MPA),请考生密切关注。
2.2021年湖南大学MPA全部招收在职学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3.公共管理学院设有MPA奖学金制度,包含新生奖学金、年度优秀研究生、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
4.学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如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6.有意向报考湖南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考生,可进“湖南大学2021年MPA考前咨询”QQ群(群号:867101794)。
7.其他所有未尽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hnu.edu.cn/info/1075/6747.htm)。
十七、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湖南大学法学楼216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88821218
邮 箱:hnump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