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收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11 作者:赵呈戏 浏览量: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 和湖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立学院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招收专业

我院(120400)公共管理专业(学术型硕士)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四、申请、复试和录取程序

(一)预报名:7月2日—9月24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学院将在9月17日组织第一批复试。后续将根据预报名和第一批复试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

参加9月17日复试的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核工作截止时间是:9月12日下午4:00,请广大推免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参加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且已经获得了“优秀营员”的学生,如果获得了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请务必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预报名,9月12日下午4:00网上预报名截止之后,学院将统计好名单,直接在学院2020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中公示,无需参加本次推免复试。

(二)考生复试: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4.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复试考核要求

1、学院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8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申请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四)考生确认待录取: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pa.hnu.edu.cn)进行公示。

五、学费和研究生奖助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六、监督

推荐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

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七、其他事项

1.对学术不端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待新生开学报到后再进行。

3.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若有变动,以2020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八、公共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法学楼216室

咨询电话:0731-88821266(赵老师)

备注:

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已经预报名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第一批复试时间为9月17日(星期二)下午,请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及时查看学院的复试通知,复试后经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1、参加9月17日面试的推免生,请于9月17日上午8:30-11:30到湖南大学法学楼216办公室签名报到,以便学院安排面试。

2、申请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材料在复试的时候提交,不用提前邮寄):

(1)大学成绩排名;(由校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生效)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4)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5)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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