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清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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