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作者: 浏览量:

为明确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责任环节,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积极性,实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扶,实现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个不落”全面就业,保持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特成立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组织机构

本领导小组履职期限为3年,负责2022、2023、2024三个年度的本科招生工作。期间,如各岗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自动做出相应调整。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 组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MPA中心主任,校友会会长

组    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研究所所长,人才培养办主任,综合办主任,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MPA办公室秘书,各班班主任,各年级辅导员

二、工作职责

1.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学院整体就业创业工作,动员学院全体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参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

2.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辅导员要积极及时传递、发布招聘信息,上报就业数据。学院主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辅导员应通过集体讲座、个别指导相结合,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进行就业创业方向指导,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尤其是重点学生团体中未就业毕业生,及时缓解毕业生紧张、焦虑心情,做到问题早发现,及时进行心理干预。针对暂未就业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做到帮扶有记录,经验有总结。

3.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导师以及其他学院专任教师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技能指导,有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面试考官经验的教师提供具体的公务员考试技能指导。在日常教学、学术指导的过程中如发现毕业生存在心理问题,应及时通报对应年级辅导员以及学院主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和就业工作组组长,并对毕业生给予持续关注。

4.学院领导、校友会、研究生导师、本科生导师、辅导员应加大访企拓岗力度,通过自身资源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实习单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展就业市场。

5.学院行政教辅人员配合完成毕业生其他事务办理,包括学分课程认定、补修课程等,帮助毕业生集中精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9日


联系我们

邮箱:pajob@hnu.edu.cn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电话:0731-88821266
传真:0731-88821266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湘IC备09007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