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励志勤学精神,鼓励我院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最大程度地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根据设奖方的设奖要求以及《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评选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各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由民生通惠公益基金会捐赠,设立期限为 5 年,每年捐资 10 万元,共 50 万元。本专项奖学金设立优秀奖、励志奖两个类别,优秀奖针对品学兼优学生,励志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共评选20人,奖励金额一般为每人5000元,依据各年级总人数和报名人数在各年级分配获奖名额,其中励志奖名额不低于总名额的60%。
学院“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报名学生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可以在不突破奖学金总额的前提下,适当减少评选总名额,设立特等奖1-2名,奖金每人10000元。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上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学习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科目(含公共通识课)。报名优秀奖的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所在年级前30%,报名励志奖的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所在年级前70%。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申请励志奖不受上述学习成绩限制。
(四)无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的研一新生、研三学生,申请优秀奖、励志奖均不受上述学习成绩限制。研一新生申请优秀奖,“双一流”建设高校生源优先。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测试成绩合格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处事积极乐观,为人正直诚恳、懂得感恩、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七)在满足条件的申报者评审中,没有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优先。研究生申请本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冲突。
(八)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奖励名额重点向来自经济贫困家庭的学生倾斜。
(九)获奖学生如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其奖励资格,并收回奖金。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每位同学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奖学金(优秀奖、励志奖),由学生本人填报申请审批表和个人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2. 年级民主评议:各班申报材料汇总后,交由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年级会、班委会、班级非学生干部代表组成,主要审查是否存在虚假填报、不符合申报要求,或申请者本身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评议无误后交学院评审小组评选。
3. 学院组织评选: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研究所所长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择优评选。评选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出资方的资助意愿,优秀奖评选过程中应全面考察申请者的综合表现,励志奖评选过程中应在考虑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基础上全面考察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本科生申请者的上一学年综测成绩排名、自我经历阐述、获奖情况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研究生申请者的上一学年学术成果、自我经历阐述、获奖情况、学习成绩排名(研一新生、无上学年成绩的研三学生除外)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4.公示与确定:对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意见不影响评选结果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学院将审议、公示通过的获奖名单及材料报送出资方备案。
五、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附件1:《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优秀奖》,或附件2:《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民生严克强高教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励志奖》。
2.申请人需提交支撑材料一份,包括上一学年成绩单(研一新生、无上学年成绩的研三学生不做要求)、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发表、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3.请各班于10月26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包括《审批表》、支撑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审批表表》)报送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闫振振老师处(法学楼216室),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六、附则
1.本通知中所指的“上一学年”,计算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2. 本通知由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