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关于举办湖南大学党校第6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的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系统、正规的培训,使他们正确理解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并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努力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对象
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岳麓书院、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共九院的在校生中,经二级党组织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三、教学内容与课程安排
教学内容 |
主讲 |
时间 |
地点 |
开班仪式暨党的光辉历程专题学习 |
易骆之 |
4月9日 19:00—21:00 |
法学院报告厅 |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
汪全军 |
4月12日 12:30—14:00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
李彩亭 |
4月16日 16:10—17:40 |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与现阶段的奋斗目标 |
阳征 |
4月19日 12:30—14:00 |
立鸿鹄志,做奋斗者,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陈宇翔 |
4月23日 16:10—17:40 |
初心与信仰 |
黄梓根 |
4月26日 12:30—14:00 |
传承湖湘文化,牢记责任使命 |
付蓉芬 |
4月30日 16:10—17:40 |
时政专题、专题讨论、社会实践 |
另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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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形式及学时要求
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研讨交流和自学与学习心得撰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16学时。
五、讨论题(由各党支部组织研讨)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什么?共产党员的条件是什么?入党积极分子应如何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
2.如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
3.如何理解端正入党动机是要求入党的同学必须首先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你怎样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作为当代高校大学生,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思考入党积极分子如何“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六、学习纪律与要求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校学习,不准旷课、迟到、早退。各小组长负责本组考勤,迟到二次或旷课一次者予以除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年级辅导员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
2.参加培训的每一位学员结业时须结合自身实际,提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由分党校负责收集并进行评阅,计入平时成绩。同时,分党校推荐3-5篇优秀学习心得交学校党校。
3.学员必须认真听课,不得看与课堂无关的书籍或做其他事情,经劝阻不听者予以除名。同时,还要做好课堂笔记,按时完成作业;平时作业成绩与考勤占结业总评30%。
4.学员在经过听课、作业后,如无违纪现象,才能参加结业考试;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故旷课者及缺考者取消其在湖南大学后阶段学习中参加党校学习的资格。
七、考核与发证
1.学员学习期间,严格考勤、考核。考核以答卷和文字小结方式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由各分党校负责评分;结业考试由校党校评分,平时考核占总成绩40%,结业考试占总成绩60%。由校党校统一授予结业证书,12月下旬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择期进行考试。
2.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①结业考试成绩60分以下;
②总评成绩60分以下;
③两次以上(含)缺课;
④未完成研讨交流;
⑤未完成社会实践;
⑥学习心得缺交或抄袭;
⑦受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3.培训结束后,根据考勤、心得和考试成绩评选出优秀学员若干,由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